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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某被逮。(圖:臺灣《蘋果日報》)
中新網(wǎng)10月10日電 臺軍一名二十歲的戰(zhàn)車駕駛兵康某,去年放假找女友求歡被拒,深夜尾隨高中女學生揚言殺害對方全家,半小時內(nèi)共蹂躪四次;少女的姐姐撞見后還一度被架刀控制。臺北板橋法院判處康某與母親應(yīng)連帶賠償受辱少女90萬元(新臺幣,下同)、少女姐姐10萬元。
據(jù)臺灣《蘋果日報》報道,康某原在新竹的臺軍某裝甲部隊服役,去年八月深夜騎車見被害女學生獨自回家,尾隨等對方打開住處鐵卷門,上前搶走錢包并勒住脖子恐嚇:“不聽話就殺你家人!”
少女不敢反抗,被拖進屋內(nèi)百般凌虐,遭掐住脖子強奸一次、肛交一次,還兩度強逼口交。她哭喊掙扎,正好姐姐開門回家。
康某見狀拿起菜刀制伏被害人姐姐,喝令打開鐵卷門讓他離開,隨后被鄰居及警方逮捕。康某已被臺灣軍事法院依強盜而強制性交罪判刑十五年。
受辱少女事后身心重創(chuàng)而休學,求償精神慰撫三百萬元;她的姐姐另求償六十萬元。康某母親出庭痛心說:“教子無方、深感罪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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