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0月20日電 據國家安監(jiān)總局官方網站消息,中國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生產事故從2004年起呈持續(xù)下降的趨勢,但是事故總量仍然較大,重特大事故時有發(fā)生,安全生產形勢依然嚴峻。國家安監(jiān)總局日前發(fā)布《國家安全監(jiān)管總局關于加強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基礎管理的指導意見》。
《意見》要求加強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管理,加大安全投入,強應急救援工作,減少事故損失,對發(fā)生一次重大或一年內發(fā)生兩起較大責任事故的金屬非金屬礦山主要負責人,將吊銷其《安全資格證》,5年內不得頒發(fā)。以下為《意見》全文:
國家安全監(jiān)管總局關于加強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基礎管理的指導意見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局,有關中央企業(yè):
為加強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基礎管理工作,落實企業(yè)的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提高企業(yè)安全管理的科學化、規(guī)范化水平,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發(fā)生,實現安全生產狀況的穩(wěn)定好轉,根據《安全生產法》、《礦山安全法》以及《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規(guī)程》(GB16423)等法律標準的規(guī)定,提出以下指導意見:
一、加強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基礎管理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1.金屬非金屬礦山是我國重要的基礎產業(yè),在國民經濟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近年來,通過開展非煤礦山安全專項整治和實施安全生產許可等工作,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生產事故從2004年起呈持續(xù)下降的趨勢,安全生產形勢總體穩(wěn)定。但是,金屬非金屬礦山事故總量仍然較大,重特大事故時有發(fā)生,在尾礦庫、采空區(qū)、露天邊坡等方面仍存在重大隱患,安全生產形勢依然嚴峻。必須采取有效措施,實現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生產狀況穩(wěn)定好轉。
2.我國金屬非金屬礦山95%以上為本質安全程度低的小型礦山,生產工藝相對落后,技術裝備水平較低,安全管理機構和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責任不落實,技術管理和現場管理薄弱,安全投入不足和安全培訓不到位。因此,必須加強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基礎管理,提高安全管理的科學化、規(guī)范化水平,促進金屬非金屬礦山企業(yè)的安全發(fā)展。
二、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基礎管理的指導原則、工作目標和主要任務
3.指導原則。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安全發(fā)展”的科學理念。落實企業(yè)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全面加強企業(yè)安全基礎管理工作,建立安全生產長效機制,切實解決影響安全生產的突出問題。
4.工作目標。建立健全和完善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管理組織體系、責任體系和制度體系,強化現場安全管理和技術管理;逐步減少事故總量,進一步遏制坍塌、冒頂片幫、放炮、中毒窒息和透水等重特大事故。到2010年,金屬非金屬礦山生產安全事故死亡人數比2005年下降10%以上,實現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生產形勢的明顯好轉。
5.主要任務。加強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機構,配備安全管理人員,完善安全管理制度;開展安全教育和培訓,提高從業(yè)人員的安全意識和技能;強化現場管理和技術管理;加大安全投入,加強隱患治理,增強安全生產保障能力;加強應急救援工作,減少事故損失;依法關閉和取締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金屬非金屬礦山。
三、建立、完善企業(yè)安全管理機構和制度
6.設立專門安全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地下礦山專職安全管理人員不少于3人,露天礦山不少于2人,小型露天采石場不少于1人。礦山每班必須確保都有專職安全檢查人員。
7.建立、完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金屬非金屬礦山企業(yè)應重點健全和完善14項安全管理制度:(1)安全生產責任制度;(2)安全目標管理制度;(3)安全例會制度;(4)安全檢查制度;(5)安全教育培訓制度;(6)設備管理制度;(7)危險源管理制度;(8)事故隱患排查與整改制度;(9)安全技術措施審批制度;(10)勞動防護用品管理制度;(11)事故管理制度;(12)應急管理制度;(13)安全獎懲制度;(14)安全生產檔案管理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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