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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根余律師回答記者提問
7月17日,天津四方君匯律師事務所律師王根余就“范美忠欲狀告央視及教育部侵權”一事,接受了北方網(wǎng)記者的采訪。
律師認為,范美忠被侵犯的人身權益有四項
據(jù)介紹,7月16日,范美忠來到四方君匯律師事務所與承辦該案件的王根余律師進行了初步商談。目前,范美忠正在與該所進行合同條款的協(xié)商,但委托協(xié)議尚未簽訂。王律師說,從與范美忠的初步交流看,他被侵犯的人身權益有四項:一是,當事人作為一個公民,有自己的姓名“范美忠”,而不是“范跑跑”,隨意為他取綽號,這是對其姓名權的侵犯;二是,有關部門在公開場合用“范跑跑”代替“范美忠”,這是對他的不尊重,侵犯了他的名譽權;第三,因其姓名權和名譽權被侵犯,造成范美忠就業(yè)困難,是對其人身權益的侵犯;第四,一些公司未經(jīng)范美忠同意使用其肖像,是對其肖像權的侵犯。
王律師稱,《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八條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對公民進行侮辱、誹謗和誣告陷害。所以,此案的著眼點在于對公民維護自身權利的保護。
最大的受害者不是范美忠,而是他的女兒
王根余律師對記者說,“范美忠名譽權受侵犯”一事,最大的受害者并不是范美忠本人,而是他年僅一歲的女兒。因為當范美忠的女兒懂事時,她會了解到、感受到父親現(xiàn)在受到的社會壓力,從而影響她的生活。我希望互聯(lián)網(wǎng)上的廣大網(wǎng)友能夠寬容對待范美忠,不是為了范美忠個人,而是為了他的孩子的未來。
“我想可能是范美忠考慮到女兒的將來,才選擇借助法律武器來減輕、消除負面影響!蓖趼蓭煾鶕(jù)自己的推測說,據(jù)范美忠自己介紹,出了這樣的事情后,他的妻子、哥哥等親屬經(jīng)常會受到一些人的歧視。如果他的女兒懂事后,也受到同樣的歧視,這對孩子來說是相當可怕的。
此外,王根余律師還駁斥了某些報道稱范美忠來津是因為“一家律師事務所和他聯(lián)系,表示愿意為他提供法律援助”不實消息。王根余說,范美忠來天津前,并未與四方君匯律師事務所取得任何聯(lián)系。關于起訴對象是否為中央電視臺和教育部,以及賠償金額是否為一元錢等先前報道中出現(xiàn)過的細節(jié),王律師表示被告并未確定,不便回答。(趙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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